推广应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的意义

2020-07-30中宇安路12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全面落实运单制度,对监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履行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推广应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而电子运单是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对所属车辆及人员“监而不控”、“挂而不管”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长期以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环节安全监管相对比较薄弱。通过实行电子运单制度,能够促进落实托运人源头责任,打击违法托运行为,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科学性和针对性。当前,基层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业务过程数据、卫星定位数据、运政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监管的紧密结合,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和薄弱环节,可以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风险大、违法率高的重点环节和企业上,实现精准化监管。

四是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理化性质复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业性强、安全风险较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列明的信息是承运人进行运输作业的重要指导,并且一旦发生事故,承运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参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和电子运单列明的货物品名、性质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进行决策和救援。

2020年04月1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办运函〔2020〕531号,要求深入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度,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加快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更好地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的要求,并提出了数据清理、系统上线、部省交互及全面推广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